强迫症是生活中非常多见的疾病,而且此病的病因繁多,有一些复杂,它的发生会带给患者朋友很多的困扰和伤害。我们必须要将强迫症疾病了解透彻才可以,到底患上强迫症之后会有哪些危害出现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就知道了。
强迫症的危害:
一:强迫症患者具有不完善感,这种不完善感的代偿就是追求十全十美。患者对己责备求全、吹毛求疵,对他人缺乏表达温情的能力,刻板和固执,总要求别人按其规矩办事。如果处于顺境,工作中受到权威的赞许,他们对成就可感到满意,此时能坚持相当有效的实际行动,有相当的自控能力而不太过分。但是如果处于逆境,自控能力就会迅速下降。
二:强迫症患者干什么事都是安全第一,过于仔细认真、小心谨慎,会再三权衡问题的各个方面,选择时犹豫不决,唯恐疏忽和差错,以至于难于决断。这种心理容易让他们产生处境性和期待性焦虑,遇事就心情紧张,总像面临重大考验似的,守时、拘谨和墨守成规也很突出。
三:强迫型人格患者总会感到他面对的世界是不确定的,抓不住规律,所以他们便人为地制定各种戒律迫使自己遵守。他们僵化死板,拘泥于形式、规则和次序,以致难以适应变化。这也是强迫症的危害之一。
四:在职场上,强迫症可以说普遍存在,从精神因素上看,35%患者病前有精神因素。凡能造成长期思想紧张、焦虑不安的社会心理因素或带来沉重精神打击的意外事故均是强迫症的诱发因素,如表现在职场上,是长期的工作压力和突然加大的临时性的任务量。
强迫症的病因:
1、遗传在本病发生可能起一定作用,例如病人的父母中强迫症的患病率为5.2%-7%,比群体的发病率要高得多。患者的同胞、父母及子女,属强迫性人格者也较多。
2、素质,特别是病前人格在本病病因中起着重要作用。约2/3的强迫症病人病前即有强迫性人格或精神衰弱。其主要表现为:力图保持自身和环境的严密控制,他们注重细节,做任何事都力求准确、完善,但即使如此也仍有"不完善" 、"不安全" 和"不确定"的感觉。
3、强迫症的原因是什么,社会心理因素。诸如由于工作、生活环境的变迁,责任加重,处境困难,担心意外,家庭不和或由于丧失亲人,受到突然的惊吓等等。有些正常人偶尔也有强迫观念但不持续,但可在社会因素影响下被强化而持续存在,从而形成强迫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