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在现代临床上有不低的患病率,很多患者都有可能有一些强迫性的症状。但是,只要这种强迫症状对患者的影响不大的话,就显得不是那么严重,只有对患者严重造成影响了,才需要得到人们的重视以及积极地治疗。那么,很多人有这样的疑问:到底人为什么会得强迫症呢?这是包括很多因素的。
一、观察学习假设。根据学习理论,观察是导致焦虑的条件性刺激。由于原初的焦虑-诱发刺激联结(无条件反射),经过观察和思维的激发,而获得了实际的焦虑。这样,事实上,个体就已经习得了一个新的驱力。虽然强迫可以基于不同的途径习得,但是,一旦获得之后,个体便发现借助于强迫观念的一些活动可以帮助减少焦虑,每当发生焦虑的时候,采用强迫的方式,个体的焦虑便得到了缓解,这种结果强化了个人的强迫。
二、社会心理因素是强迫症重要的诱发因素。诸如由于工作、生活环境的变迁,责任加重,处境困难,担心意外,家庭不和或由于丧失亲人,受到突然的惊吓等等。有些正常人偶尔也有强迫观念但不持续,但可在社会因素影响下被强化而持续存在,从而形成强迫症。
三、心理动力学假说。根据心理动力学原理,强迫症是起源于性心理发育的肛门期,即在开始大小便训练的时期。这时,亲子之间,一方面要求对方顺从,另一方面而不受约束,这种不平等的对立引起了儿童的内心冲突和焦虑不安,从而使得性心理发育停留于这一阶段,成为日后心理行为退化的基础。一旦个体遭遇外部压力,便会重现肛门期的冲突与人格特征。
四、系统家庭假设。这种假设认为,病症表达了系统的破坏,而这个系统存在于人际关系当中,成员之间的互动结成了一定的系统。在这里,个体的行为是由于他人的行动影响所致,反过来,他也会以一种循环的方式去影响他人。这是一种互为因果的关系,没有明确的头和尾,主要依据"彼此吸引"的原则来进行互动。
五、素质特别是病前人格在本病病因中起重要作用。约2/3的强迫症病人病前即有强迫性人格或精神衰弱。其主要表现为:力图保持自身和环境的严密控制,他们注重细节,做任何事都力求准确、完善,但即使如此也仍有“不完善”、“不安全”和“不确定”的感觉。他们或者表现为循规蹈矩,缺少决断,犹豫不决,依赖顺从;或者表现为固执倔强,墨守成规、宁折不弯及脾气急躁。
六、遗传在本病发生可能起一定作用。例如病人的父母中强迫症的患病率为5%-7%,比群体的发病率要高得多。患者的同胞、父母及子女,属强迫性人格者也较多。
以上都是一些关于强迫症的一些因素的介绍,实际上导致强迫症的因素是有很多的,包括方方面面的因素。但是只要强迫症状对患者造成的影响较小,就不需要特别地大惊小怪。但是当患者因为自己的强迫症状已经感到不舒适了,这就要积极进行治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