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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症有哪些临床表现?

2015年05月10日

  强迫症是一种常见的神经官能症,以患者反复出现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基本特征。强迫症多在30岁以前发病,男性多于女性,脑力劳动者较为常见。强迫症患者的性格主观、任性、急躁、自制能力差,有些患者自幼胆小怕事、对自己缺乏信心,遇事十分谨慎、总是反复思考,事后不断嘀咕并多次检查,希望做到尽善尽美。很多人对强迫症的临床表现不了解,也不愿别人知道自己的情况,以致病情越来越严重。那么强迫症患者的临床表现有哪些呢?

  强迫症患者最基本的症状是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部分患者可仅有强迫观念或强迫动作,大多数患者既有强迫观念又有强迫动作。如果患者能充分认识到强迫症的表现是非常必要的。

  1.强迫观念:患者主要表现为反复而持久的观念、思想、印象或冲动念头。自己力图摆脱,但又为摆脱不了而紧张烦恼、心烦意乱、焦虑不安和出现一些躯体症状。强迫观念可有下面几种表现形式。

  (1)强迫思想:患者总是对已完成的事情放心不下,要反复多次检查确实无误后才能放下心来。如有些强迫症患者老是怀疑是否关好门窗,准备投寄的信是否已写好地址,煤气是否已关好等等,在怀疑的同时常伴有明显的焦虑;强迫性回忆,患者对过去的经历、往事等反复回忆,虽知毫无实际意义,但总是反复回萦于脑中,无法摆脱,因而感到厌烦之极。如回忆已讲过的话用词、语气是否恰当等;强迫联想,当患者听到、见到或想到某一事物时,就不由自主地联想起一些令人不愉快的情景,如见到有人抽烟就想到火灾;强迫性穷思竭虑,患者对一些毫无现实意义的问题,总是无休止地思考下去,尽管患者的逻辑推理正常,自知力也完整,也知道没有必要深究,但无法克制。如天为什么要下雨?人为什么要吃饭?地球为什么是圆的?等等。

  (2)强迫意向:强迫症患者在出现某种正常心理时常会出现相反的违背自己的内心意愿,虽然这种相反的意愿十分强烈,但从不会付诸行动。如过马路时,想到冲向正在驶过的汽车等等。

  (3)强迫情绪:患者表现为老是对某些事情感到厌恶或担心,明知根本没有必要却不能克制。例如,担心自己会伤害别人,担心自己会说错话,担心自己受到毒物的污染或细菌的侵袭等。

  2.强迫动作:又称为强迫行为,即患者重复出现一些动作,自知不必要而又不能摆脱。常见的表现形式如下:

  (1)强迫洗涤:常见的表现为强迫洗手、洗衣等。如有位医院挂号员,她认为接触一些肿瘤病人的门诊卡可以"传染"到肿瘤,如她的手再接触到家门把手,则认为会间接传染给自己家人。于是每次下班回家总是喊家人开门,她则高举双手进入,然后反复洗手,内、外衣服全部换洗,直到深更半夜才吃点夜餐就寝。

  (2)强迫检查:患者为了减轻强迫怀疑引起的焦虑不安而采取的措施,如出门时反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寄信时反复检查信中的内容,看是否写错了字等等。

  (3)强迫性仪式动作:患者总是做一些具有象征性福祸凶吉的固定动作,试图以此来减轻或防止强迫观念所引起的焦虑不安,如以手拍胸部,以示可逢凶化吉等。

  (4)强迫计数:表现为患者见到某些具体对象(如电杆、台阶、汽车、牌照等)时,不可克制地计数,如不计数,患者就会感到焦虑不安。

  温馨提醒:强迫症的表现会时轻时重,当患者心情欠佳、傍晚、疲劳或体弱多病时表现会较为严重,而在患者心情愉快、精力旺盛或工作、学习轻松时,强迫症状可减轻。女性强迫症患者在月经期间症状可加重。

  综上所述,以上是强迫症患者的临床表现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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