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医院网2011-05-06我要评论
本病的临床表现具有以下共同特点,可作为诊断本病的依据。
1.本病没有明显的病前性格作基础,通常是在神经系统减弱的情况下产生强迫症状。
2.病人的主要临床表现是强迫症状,但强迫症状对病人来说是非意愿的,但却难以摆脱及控制。因而,病人感到焦虑和痛苦。
3.强迫状态的内容,常常和一定的精神创伤性体验或外界刺激因素直接相联系,故内容并不荒谬离奇,而且病人存在自知力。无明显其他精神病和明显精神衰弱性格特征。
4.躯体和神经系统检查,未能发现阳性特征。(责任编辑:半山枫叶)